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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惩不贷
时间:2018-08-13 14:56:22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 (栗翘楚)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曾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农民工权益、开辟绿色通道、严惩拒执犯罪、开展法律援助等,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

河南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各级法院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上高度重视,据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74件,为5.1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4.42亿元。虽然农民工讨薪成效显著,但如何从根本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辛苦钱,河南省一直在探索解决问题的良方。

2018年8月10日,刚刚拿到工资款的11名农民工将一面印有“情系百姓 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运士博手中。

据了解,2015年,王某等11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张某承包的北京某工地打工,申请执行人工资款总额近13万元,张某支付6万元之后,承诺2016年9月25日前付1万,余额2017年春节前结清,但张某违背承诺未按期给付,这一拖,就是两个春节。期间,11名农民工不断地向张某索要工资款,而张某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今年5月,11名农民工拿着汤阴县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向该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

汤阴县人民法院承办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由于惧怕法律惩处,被执行人张某终于低头认错,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于2018年7月3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款3万元,剩余执行款于2018年11月10日前全部给清。

对于时间跨度长、异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汤阴县法院同样依法追责。今年8月6日,被执行人孟某将6450元钱交到执行法官手中时,这起历时12年、涉及10名农民工的欠薪案宣告彻底结案。

2001年春,陈青等10人经介绍到同乡孟某位于山西省平定县的一处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孟某给10人结算了一部分工资,余款分别出具了欠条,共计6450元。之后由于孟某借用各种理由推诿,10人的漫长讨薪路开始,每年底都去孟某兄弟家要钱,此间也经乡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但均未见效。2006年9月经汤阴法院判决后,孟某兄弟长年在山西躲避,此案的执行也陷入了僵局。

今年汤阴县人民法院持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展集中办理月活动,此案也再次列入该院执行局的重要议程。经多次分析案情,寻找线索,执行法官终于发现孟某在某保险公司投有意外伤害保单,其妻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汤阴支公司签有保险合同,并于2007年2月,趸交保费40000元。于是该院依法裁定予以冻结,禁止冻结期间对保单退保、过户、支付保险金及收益等处置行为。随后,执行人员又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孟某兄弟俩在山西的住处,遂先后两次到山西执结此案。孟某知道再也无法逃避,经权衡利弊,同意履行。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多部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的司法解释,细化对农民工的司法保障。各地人民法院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涉农民工案件中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免收诉讼费、执行费等,努力使农民工自身权益得到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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